三、手机产品保修的相关规定
消费者所购买的移动电话产品自购买之日起,一年之内若发生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在厂商指定(授权)维修机构享受免费维修服务。
四、手机产品附件保修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移动电话产品“三包”条例》的相关规定,手机耳机、电池、充电器等附件的保修期分别为自移动电话产品自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不等。
五、保外维修
消费者所购买的移动电话产品自购买之日起超出一年保修期或发生人为损坏导致出现性能故障的,可由消费者在厂商指定(授权)维修机构进行付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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